在哪开未婚证明 ?
新的《婚姻登记条例》10月1日实施后,结婚登记无需出具单位、街道婚姻证明,只要双方宣誓承诺即可。但这并不意味着,所有的婚姻状况证明都不需要。日前,记者在温岭市采访时就碰到这样的事。
买房未婚证明无处开
卢女士今年38岁,是温岭某职高的教师。离异后一直独身,今年3月,在温岭城区订了一套商品房。9月21日,卢女士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时,公证处要其提供镇(街道)出具的未婚证明。卢女士就到她的户口所在地太平街道办事处去开具未婚证明。但太平街道的经办人却告诉她,这里已不再开未婚证明了,很多人都曾来过,但都被拒绝了。至于到何处去开,经办人却又没有个说法。无独有偶,当地之江中学的王先生在办理房屋贷款银行按揭时也碰到类似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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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道、民政、公证各有说法
当地街道认为,现在未婚证明已不再由街道开具,那么,结婚登记是民政部门的事,婚姻状况自然也应当由民政部门来出具。民政部门则答复,婚姻登记可以是男方户口地也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,如果当地人嫁外地,如远在新疆,那么我们又怎么知道他们的婚姻状况?而公证处却不一样,他们是收费公证,则有义 [1] [2] [3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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